本報記者 吳丹
  24日,記者從省政府瞭解到,《關於建立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正式發佈。根據《意見》規劃,今後我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舍將每半年實施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實際的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制度體系。
  《意見》要求,除對現有中小學校舍每半年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外,全省所有中小學校舍將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抗震設計規範等相關建設標準和綜合防災要求。對嚴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實行避險遷移;對不再使用的危房校舍,立即拆除。新建校舍必須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優先考慮將部分有條件的中小學建成應急避難場所。
  同時,中小學校舍安全納入當地防災減災總體規劃,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影響安全使用的校舍,及時發佈安全預警。所有經過改造的校舍都要在建築物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標識牌,載明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名稱和主要責任人姓名,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對發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範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導致師生傷亡的地區,依法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長效機制專項資金、違規亂收費或玩忽職守影響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此外,我省還鼓勵對中小學校舍建設項目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同時鼓勵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持中小學校舍建設。  (原標題:校舍安全隱患將每半年排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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